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9月30日前 贵州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7-09-13 10:06:57  来源:贵州都市报  


  近日,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编委办、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医改办联合下发《贵州省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贵州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任务,9月30日前,贵州所有公立医院必须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通知》要求,9月30日前,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办公立医院,军队、武警办公立医院,国有企业全资所有公立医院等)必须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各地要认真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政策,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和举办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加大投入等方式予以补偿;对9月30日以后仍实行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的公立医院,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各地还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本地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名单和时间表,并报省医改办备案。

  此外,还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巩固完善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拓展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作用。

  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将遵义市、铜仁市作为省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创建地区,树立改革样板,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陆丹)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贵州起草制订两大特色食品地方标准 网上征求意见
下一篇:贵州:到2018年 全省88个县将实现冷库全覆盖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