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修订及备案工作专家组组长会议,将对全省70所普通高校新修订的“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审核性备案。
据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贵州省教育厅先后下发了《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黔教学发〔2017〕31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修订及备案工作的通知》(黔教学发〔2017〕139号)。根据有关要求,将对全省70所普通高校新修订的“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审核性备案。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会议成立了由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商学院6所高校承担组长的审核专家组。届时,专家组将开展相关审核及备案工作。
贵州省教育厅要求,一是各普通高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好时间节点,坚持高标准,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和报备工作;二是希望各审核专家组认真履行审核工作责任,严格审核制度,确保工作的高质量和所审核管理制度的高水平。(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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