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履行审判执行职能,锐意改革创新,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刑事案件基本证据要求》,统一我省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深化环境案件管辖改革,其中福泉市法院受理的锦屏县检察院诉该县环保局行政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成为全国首例。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坚持以案定员,共遴选2742名员额制法官,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开。
此外,省法院还围绕大数据服务群众、服务法官、服务决策,建立智能审判辅助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公检法监狱系统互联共享等,实施案件管理软件大集中,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渠道的信息化工作平台,科技引领体制机制创新和执行规范化建设能力显著增强。
下一步,全省各级法院将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加大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众合法利益的司法保护,妥善化解扶贫工作中各种矛盾纠纷,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同时加强大数据建设,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深度融合,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法院智能化水平。(王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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