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公告,同意在江西省、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等省区和重庆市(城口县、奉节县)等地,开展网络扶贫试点工作。
复函要求试点省(区、市)要坚持特色发展、创新驱动、先行先试、上下联动的原则,大力推动宽带+公益服务、电商+扶贫增收、双创+返乡就业、智慧+信息惠民、大数据+精准帮扶、互联网+乡村旅游等工作,借助互联网突破贫困地区的地域、市场等限制,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同时,试点省(区、市)要加大金融支持网络扶贫的工作力度,与相关金融机构做好政策对接,研究相关配套措施,创新工作模式,动员更多社会资源参与网络扶贫,发挥好网络扶贫资金的支持作用和放大效果。(记者 杨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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