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事人吴某介绍,14日上午9时许,吴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从家出发,准备去城东交洗村送东西。当车行到县城君临温泉酒店门口时,一小伙骑着一辆自行车突然朝三轮车碰过来,接触到三轮车后小伙子就顺势倒在地上,然后爬起来就对吴某挺喊手痛。为了保险起见,吴某便打车将“伤者”江某送至医院检查,经医生检查后发现江某左掌无名指骨折。在医院期间,江某对吴某说他是外地人,刚来剑河没几天,主动提出此次事故“私了”,要吴某赔点钱就自行回老家去治疗。虽然吴某心中也有怀疑,但本着花钱消灾的想法,就与江某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了赔偿4000元给江某的协议。正当吴某准备付款时,交警及时赶到。
涉嫌碰瓷嫌疑人江某
在现场,民警询问江某信息,江某称没有身份证也没有联系电话。民警再查看他的衣物,发现其左上肢的衣物既没有任何破损,也没有任何与地面摩擦的痕迹,江某左掌前后皮肤没有任何红肿,有伤口的地方也早已结疤为老旧伤。这些异常现象立刻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难道这是一起“碰瓷”事件?于是,交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回大队作进一步的调查。最后,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在县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江某低下了头,如实地交待了其“碰瓷”的犯罪事实。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防范碰瓷要注意以下两点:1、驾驶车辆时,一定要精力集中,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防授人以柄,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2、遇到碰瓷或疑似碰瓷事件时,要及时报警,让警察出面协助解决。行骗者利用的就是司机怕麻烦的心理,认为司机大多会主动息事宁人,从而犯罪得逞。(唐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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