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杨卫中 记者 刘仙)近日,洗马河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兵分两路对隆丰商贸城一蚊香经销商的门市、仓库依法进行突击检查和监控,查获一起涂改蚊香生产日期案,依法暂扣过期蚊香64件。
经调查,当事人颜某某系洗马河辖区个体户,从事百货、日用品经营,其经销的“揽菊”牌黑蚊香生产厂家为广东中山市小揽镇,生产日期是2007年4月2日,保质期二年。其所经销的揽菊”牌黑蚊香已过保质期。在利益的驱使下,当事人将该蚊香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作了涂改,以误导消费者继续销售,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对其门市及仓库内的64件过期黑蚊香进行了暂扣。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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