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意见》,贵州省将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促进政务阳光透明;提升政务开放参与水平,增进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服务体系;推进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意见》明确,贵州省将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会议公开制度、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加强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督查和绩效管理情况公开,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监管信息公开等。
其中,会议公开制度要求,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动态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另外,各级行政机关要在门户网站建立公文数据库,2017年底前完成2008年以来的文件公开,并健全完善文件查询检索功能。
同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另据了解,政务公开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中,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有关部门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肖达钰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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