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部分县将零星国有森林资源、国有种(营)场等划归国有林场统一管理,全省国有林场经营面积,将从改革前的522.8万亩扩大到555万余亩,森林蓄积量2600余万立方米。下一步,各地还将加大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力度,采取流转集体林地营造林、加强森林抚育等措施,努力实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到2020年,国有林场经营面积、森林蓄积预计可达到600万亩和3500万立方米。通过改革,全省国有林场将设置岗位6920个,核定事业编制数4918名。
改革工作将于2017年上半年完成,到时按程序申请验收。(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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