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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厅相关人士解答户籍改革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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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0-27 09:40:44  来源:贵阳晚报  

  贵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容江近日接受省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解答非贵阳市户籍人口如何落户贵阳等相关问题。对于户改相关问题,也可拨打0851--85904240进行电话询问。

  据彭容江介绍,贵阳已制定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放宽非贵阳市户籍人口落户限制,加快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

  首先落实了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实现人户一致的管理模式。对在贵阳市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对租赁房屋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设立的公共户登记户口,也可以在申请人单位集体户、当地人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其次解决了无合法性手续自建房的落户问题。对居住在无合法手续自建房中的非贵阳市户籍人口,可以按照其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将其户口迁入现居住地派出所公共集体户。

  同时设立了学校和重点项目集体户。对在城市城镇就读学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非贵阳市户籍或贵阳市非城镇户籍的学生,可以将户口迁入就学地落户。对在贵阳市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工作,且暂时租住在工作区域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进行暂住登记后,自愿在贵阳市落户的,可以为其在工作区域集体户办理落户手续。

  另外,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工作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户口从原籍迁移至本人居住、生活或工作所在地落户,暂未购置合法产权房屋的,可以先在集体户落户。

  彭容江说,户籍制度改革后,公民迁移流动有了更多选择,子女教育、就业创业、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更有保障。而我省户改的核心目标任务是在2020年,努力促进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去年年底,全省9个市州及贵安新区已经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目前省政府及职能部门也陆续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初步搭建了涵盖教育、住房、就业创业培训、医疗、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领域配套政策体系框架。

  (本报记者 周然 来源:贵阳晚报)

  延伸阅读

  户口迁出农村 原有权利仍在

  有读者问:如果把户口从乡村迁到城镇,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还有吗?

  彭容江说,我国已明确,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享有的既有权益,消除后顾之忧。

  另外,贫困户迁到城镇,仍享受扶贫政策。

  在读学生,把户口从乡村迁到城镇,如果今后没有考上大学或在城镇没有能够就业,需回到原籍实际居住生活的,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就可办理。

  手机APP 可办居住证

  办理身份证的群众,通过“贵州公安”公众微信号,可以随时了解居民身份证制作及邮寄情况。办理暂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也可以通过“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和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APP来实现。

  此外,公安机关在户改中还推出了其他便民利民举措,其中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让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即可,无需办理迁出手续。

责任编辑:王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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