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阳光招生”各项规定,自觉杜绝有偿招生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乱招生、乱办学、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知强调,要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让办学行为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反映和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强化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责任人,并向社会通报查处结果。
贵州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校以明察暗访或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肃问责,并予通报。(记者 沈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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