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8月底,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拨了2016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51亿元,据悉,这是今年第三次下拨该项资金。至此,今年全省城乡医疗救助金共8.74亿元(含中央和省级)已全部下拨到位。
“贵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2004年全面建立实施的。”省社会救助局局长尹秀钰介绍,其资金来源由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四级财政匹配,其中,中央和省两级占7成左右,市县两级占3成上下。今年中央和省级共下拨8.74亿元,比去年增加近1亿元。
尹秀钰说,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抑制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救助范围不够明确、救助程序不够规范、地方投入不足、救助标准偏低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2015年底,我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大扶贫”战略行动为引领,着力完善制度、明确范围、规范管理、提高标准、优化程序,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特困供养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十类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行同步“一站式”即时结报。
据省社会救助局初步统计,今年1至8月份,全省共对217万人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支出医疗救助资金近6亿元。(记者 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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