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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下发通知重申:新学期禁止分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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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8-31 10:19:20  来源:贵州都市报  

  9月2日,贵州省中小学将全部正式上课,贵州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强调:新学期,各校一律不准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分班考试,城镇学校必须坚持电脑随机分班。同时,严禁中小学校以招生入学挂钩的名义向学生收取各类形式的“赞助费”等。

  贵州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开学准备工作必须做到:教师提前到岗,确保秩序井然;学生按时到位,确保教学正常;膳食提前准备,确保学生饮食;教材课前到人,确保人手一册;安全提前检查,确保师生平安;工作提前部署,确保开学顺利。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确保小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要主动联合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深入组织开展以消防安全、学生宿舍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实验室安全为重点的学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贵州省教育厅再次强调:各学校要做好充分准备,强化服务意识,热情接待学生及家长,认真组织报名。按照《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制度》规定,各小学要认真对接相关初中学校,及时移交毕业年级学生花名册。初中学校要按照《六年级学生花名册》逐一核对报名注册学生,对没有按时到校报名注册的学生要按照《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要求开展劝返复学工作,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学习困难而辍学。各校一律不准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分班考试,城镇学校必须坚持电脑随机分班。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贵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坚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张榜公示制度。严禁中小学校以招生入学挂钩的名义向学生收取各类形式的“赞助费”等。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严格执行省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

  严禁违规为学生统一订购各种书籍、报刊、复习资料、学习和生活用品等。严禁小学和初中举办收取费用的补课班、超常班、学科竞赛辅导班等活动。要严格学籍管理,对学籍异动情况要核实相关证明和材料,按规定程序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作相应的变更。(记者 申红珊)

责任编辑:吴春缘【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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