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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交警开出违反“十要十不准”规定的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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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01 10:33:52  来源:多彩贵州网  


  近期,贵阳市为缓解交通拥堵,发布了“十要十不准”规则。5月31日,贵阳交警开出违反“十要十不准”相关规定的第一张罚单。

  当天上午8点左右,贵阳公安交管局观山湖分局执勤民警石磊接到通知,在西二环白云往花溪方向,金中立交路段,有车辆违法占用快车道停车,现场还有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绿化作业。接到通知后,执勤民警石磊立即沿西二环进行巡查,并找到了该施工现场和违停车辆。

  据民警石磊介绍,在现场发现一辆黑色现代小型普通客车违停在道路左侧的快车道上,车辆旁边就是禁停标志,而几名工作人员正在中心隔离花坛里面进行绿化作业。当时正是上班车流高峰期,绿化作业已经严重影响车流正常通行,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经查实,驾驶员姓程,为本次绿化作业指挥人员,该车是程某的私家车,当时程某正带着工作人员对中心隔离花坛进行修整。然而按照贵阳市近期公布的“十要十不准”第六条的规定,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要安排在白天9:00—16:00和夜间进行,不准在交通高峰期进行作业。

  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要求程某停止作业,并对本次所有绿化作业人员违反“十要十不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作业人员马上撤离,恢复交通。同时,执勤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对程某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停行为,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杨昌鼎)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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