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省人大获悉,为鼓励华侨捐赠,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拟制定《贵州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条例》,对我省华侨捐赠立法有好建议的市民,可以直接向省人大网站提交书面建议。
据悉,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对《贵州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现已在省人大常委会网站(网址:www.gzrd.gov.cn)全文公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省人大常委会网站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6日。
作者:李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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