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十二五”期间,贵州省通过建设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形成了疾控中心负责防治规划、定点医院负责诊断治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病人管理的三位一体新模式,实现病有所医、患有所管。
据省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贵州省着力提高农村结核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其诊疗负担:一是在普通结核病定点医院实施普通结核病单病种包干报销医疗保障政策,救治费用主要包括门诊全疗程诊疗费,或短期住院以及出院后继续在门诊进行注射或口服药物治疗、定期检查等费用。对收治的初、复治门诊和住院肺结核患者分别予以包干付费;二是将耐多药肺结核病列为按病种付费的重大疾病病种,按照每人1.8万元/年度的标准,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全疗程治疗费用实行定额付费。
通过多部门协作、多措并举,贵州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11年至2015年间,全省共发现并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20.3万例,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结核病报告发病率逐渐下降。(记者 张元斌)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