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旭是水电九局职工,2009年患上尿毒症,至今已花去医疗费99.16万元,经医保报销86.45万元,自己应承担费用12.72万元,工会按职工互助医疗活动规定对个人应承担部分给予8.84万元补助后,申旭只花3.88万元。
“现在,我每月要做12次透析,一年下来,就要13万元左右。”申旭给记者算了一笔账:13万元的透析费经医保报销后,自负部分还要3万,再享受职工医疗互助的‘二次报销’,一年自负部分6000元不到!
近年来,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职工“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对于一些贫困家庭来说,除去医保报销外,个人自负部分仍然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尤其是患上了重大疾病的困难职工。
能否在城镇医保之外寻求另一层保障,进一步缓解职工“看病贵”难题?
作为贵州500万职工的“娘家人”,省总工会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先期在遵义、贵阳两地启动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试点工作。
在遵义,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明确,凡有工会组织的单位职工,每人缴纳10元会费,就可以选择参加“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等5项保险。在贵阳,职工每年每人缴费50元,首次确诊患15类重大疾病的,除医疗保险报销外,可一次性获得1.2万元补助。
两地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参与人数越来越多,补助对象也逐步扩大。遵义参保职工由最初的7.5万人上升到12.6万人,收缴互助金由620万元上升到860万元,累计理赔3283起,支付互助金681.74万元。贵阳参保职工12.3万人,收缴互助金615万余元,理赔494起,支付互助金133万元。
试点工作取得成功后,安顺、铜仁、黔东南州也结合本地实际,启动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六盘水、毕节、黔南州、黔西南州、仁怀、威宁等地,也选取个别单位或行业作为试点开展此项活动。2015年,全省共3004家单位28.15万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共筹集互助金3562.77万元,支付互助金474万余元,涉及理赔职工2328名。
作者:郑佳佳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