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学、药学、临床微生物、医疗管理等多学科、多部门技术及管理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抽查点评。重点点评感染性疾病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Ⅰ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
通知要求,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结果应作为科室及医务人员处方权授予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且6个月内不得恢复。
通知同时强调,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监测工作,保障患者用药权益。二级以上医院要参照《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技术方案》和《全国细菌耐药监测技术方案》,制订相应的监测方案,到2016年底,全省三级医院必须全部加入“两网”监测工作。
滥用抗菌药物是全球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抗菌药物是临床应用范围广、品种繁多的一大类药物,这类药物在控制危害人类健康的感染性疾病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治愈并挽救了无数患者的生命,但是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毒性反应、二重感染、细菌耐药性等,尤其是细菌耐药性的传播与蔓延将导致多重耐药菌感染面临无药可医的严重局面,世界卫生组织发出呼吁,“控制细菌耐药,今天不采取行动,明天将无药可用”。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导致的细菌耐药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威胁到了人类健康和生命。(记者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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