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户分类、寨收集、乡(镇)村处理模式”。除龙泉镇外的乡镇政府驻地及周边村,50户以上自然寨生活垃圾采用小型焚烧炉进行减量化处理。
二是“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县城规划范围内的村寨生活垃圾通过合理配备村级保洁设备,建设村级收集房(点)、转运站等,将垃圾转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户分类、就地处理模式”。对于距离县城边远、交通不便的村寨生活垃圾,已鼓励采取分类焚烧、填埋等办法处理。
从2014年开始,丹寨县开始尝试焚烧场、焚烧炉试点建设,通过垃圾焚烧处理,使垃圾量减少70%以上。
对不可回收生活垃圾,除部分采取集中填埋外,丹寨县积极推广小型垃圾焚烧炉试点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102个垃圾焚烧炉,其中:兴仁镇94个,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在解决农村垃圾减量化问题上,丹寨县下步将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通过整合资金建设项目,拟再建50个垃圾焚烧炉试点,覆盖六乡(镇)、50个行政村,确保2017年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张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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