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展为期3个月行动 网巡+路巡整治违法占道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5-11-01 09:07:19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从今日起,我省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高速公路违法占道专项治理行动,由交通、交警部门联合依托“贵州省智能交通综合监管云平台”、视频监控等载体,对占据应急救援通道行驶、大型车辆驶入左侧车道、大型车辆上坡超车、占据车道摆摊设点、违法加水点等进行管控处置。

  据了解,整治行动从11月1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将充分结合科技设备“网巡”和执法人员“路巡”两种方式。据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网巡人员将充分利用“贵州省智能交通综合监管云平台”中“违法管理”项的“违法查询”功能,及时对系统自动筛查的“大车占道”类违法信息进行比对核实、筛选录入;对重点车辆“违法占道”行为,各地将通过高速公路路面LED诱导屏实时发布占道车辆信息、通过12123短信平台向重点车辆及外地违法驾驶人手机发送违法告知提示短信,形成对“违法占道”的严管高压态势;

  各地执法部门还将对车辆流量、高峰时段和事故易发路段等导致“违法占道”行为高发的重点区域开展路巡。在发现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和其他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及过境车辆接受非法加水点、违法摆摊设点服务的,将通过相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进行现场取证,并将违法车辆引导至收费站、服务区或执法站点进行现场处罚。对不具备现场处罚条件的,将在固定证据后将违法信息及时录入违法处理系统进行非现场处罚。对巡逻中发现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将立即进行现场处罚。

  本次行动,执法部门将以沪昆、兰海高速公路为重点,由高速公路公安交警部门对沿线“违法占道”现象较为突出、交通秩序较为混乱的路段进行集中整治。此外,此次专项整治,将建立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机制。据悉,省公安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将成立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地高速公路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随机选择各地高速公路20公里路段标志标线及存在“违法占道”行为的车辆数量为指标进行评价考核。(聂毅)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上一篇:《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下一篇:贵州公共服务将升级 线上线下合一前台后台打通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