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旅客变更行程的需求,进一步方便旅客出行,自2015年6月10日起,铁路部门推出“变更到站”服务。旅客购票后,可根据行程变化,重新选择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变更到站及乘车日期、车次、席位。具体为:
(1)在原车票开车前48小时以上,旅客可任意选择有余票的列车。已取得纸质车票的,可在车站指定售票窗口办理;未换取纸质车票的,也可在12306网站办理。
(2)办理“变更到站”不收取手续费。
(3)“变更到站”只办理一次。已经办理“变更到站”的车票,不再办理改签。对已改签车票、团体票及通票暂不提供此项服务。
(4)办理“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5)办理“车票改签”时(即到站不变),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同样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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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前48小时至15天内退票将收取5%退票费
记者昨晚从成都铁路局获悉:自2015年6月10日起,铁路部门将对车票改签措施作出进一步的调整完善,对开车前48小时至15天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其他列车车票,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核收5%退票费。
据悉,为方便广大旅客购买火车票,今年春运,铁路部门将火车票预售期延长至60天,同时配套推出了距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措施,受到广大旅客欢迎。但一些囤票者利用这一措施,在临近开车48小时前,将囤积的未出手车票改签为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车票,然后办理退票,不仅逃避了囤票成本,还占用了客票资源,影响了其他旅客正常购票。此举可进一步遏制囤票行为,维护正常的购票秩序。
作者: 苗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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