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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铸廉行动”立足“七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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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06 10:43:0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丹寨县决定从2015年起,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全面开展以“责任铸廉、惩腐铸廉、正风铸廉、民生铸廉、制度铸廉”为主要内容的“铸廉行动”。为抓好“铸廉行动”工作,该县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方法,在工作中立足“七早”,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早。继 1月31日至2月1日黔东南州“铸廉行动”动员大会后,该县主动融入“铸廉行动”工作,真正担当起管党之责、抓好治党之事,决定从2015年起,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全面开展“铸廉行动”,并把“铸廉行动”当作全县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力争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取得彻底胜利。

  二是安排部署早。在黔东南州“铸廉行动”启动会后,全县上下紧锣密鼓筹备“铸廉行动”工作,并于2月10日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对2015年“铸廉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做到守土尽责、守土有效,坚决遏制腐败、铲除腐败,从而不断织密刚性约束力的制度“笼子”。

  三是机构成立早。为深入推进“铸廉行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开展,县委在县“铸廉行动”动员会前就已成立了“铸廉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和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并下设有“铸廉行动”办公室和三个办公小组,即文秘宣传组、指导督查组、信访案件组,具体负责“铸廉行动”的日常事务工作,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从而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新常态。

  四是氛围营造早。在2月10日该县“铸廉行动”动员会前,县“铸廉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明确提出要对“铸廉行动”工作做好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工作,要求充分利用云上丹寨内刊、丹寨县电视台、丹寨县广播电台、手机短信、丹寨县政府网站、手机报,以及上级各类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让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人人知晓、个个参与”。

  五是依据出台早。为使“铸廉行动”单位、乡镇更加准确地研判铸廉等级、亮明铸廉目标,提前下达研判要点,即1、现在没有问题线索的,往前查2012、2013、2014年均没有举报和党政纪处理、刑事案件的,为一类单位;2、现在有问题线索,或2015年有问题线索但未被党政纪处理或刑事处罚的,为二类单位;3、2015年有问题线索被党政纪处理或被刑事处罚的、党委党组研究整改了的为三类单位;4、自2015年1月1日起,一年内铸廉单位干部职工发生2起及2起以上违纪违法案件,或一案涉及2人及2人以上,或同类性质的案件发生2起及2起以上,或干部职工有违纪违法行为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查处的单位,列为铸廉警示单位,从而确保铸廉单位研判时不错判、不误判。

  六是公告发布早。为坚持有腐必惩、有腐必肃,加大惩腐铸廉力度,县“铸廉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月10日出台了《丹寨县“铸廉行动”领导小组关于敦促有贪污贿赂行为的人员主动交代、自首的公告》,让贪污贿赂行为人主动纠正违纪违法错误,争取组织宽大处理。

  七是奖励颁布早。县“铸廉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出台“关于敦促有贪污贿赂行为的人员主动交代、自首的公告”的同时颁布了举报奖励制度,举报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对象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确保问题线索来源广、来源准。(胡贤春)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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