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审议的负面清单中包括全省范围内禁止投资项目,以及全省生态环境敏感的特定区域内固定资产投资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把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已明确禁止投资的项目,列为全省范围适用禁止投资清单,即“行业禁投”。
其中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高能耗、高污染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对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也禁止投资。
此外,对于生态环境敏感的特定区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林地、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城市市区、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等十二个特定区域,提出投资特别管理措施,即“区域限制”。
据介绍,本次提交审议的贵州省负面清单将于审议修改后正式发布。此外,由于我省目前划定的一些特定区域如主体功能区、生态红线区等存在边界不清、产业准入标准不明等问题,因此各地需在省负面清单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化负面清单。
(本报记者周然)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