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目标,到2016年,全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达到6000元;在30个县(市、区、特区)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在9个市(州)建设残疾青少年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施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三年计划,逐年培训盲、聋、培智三类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和普通中小学负责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骨干教师。
《方案》要求,全省市(州)政府要全面落实国家特殊教育经费增长要求和特殊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将特殊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要将各类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纳入特殊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残疾少年儿童纳入学籍管理,对残疾学生在校情况进行动态监管。(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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