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贵州省工商局通知各类企业--更换新版营业执照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4-07-21 09:24:32  来源:贵州都市报  

  7月20日,省工商局再次发布的通告,原版营业执照的使用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3月1日起,贵州省各级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已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为让所有商户和企业都了解这一信息,省工商局特地再次发布通告,从2014年3月1日前存续的各类企业,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但原版营业执照的使用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持有旧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向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杨露怡)

责任编辑:田茂琪【收藏】
上一篇:贵州省210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将在今年9月底投用
下一篇:2014黔酒中国行首次推介活动在北京隆重举行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