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消费者任某于2月21日将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和一块零件包装后,交由麻江某快递公司快件寄往贵阳,快件重为3.23千克。货物发到贵阳后,收件人发现快件重量与货单不符,立即联系交货的快递公司,并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同拆包。拆包一看,发现包内的电脑已不翼而飞,只剩一块零件。
事发后,快递公司说自己没有责任,拒绝赔偿。任某向该快递公司总部反映,也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于3月11日到麻江县消协投诉。麻江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到快递公司调查。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承认电脑已丢失,但其拒绝赔偿,原因有二,一是电脑是在运输环节丢失的,二是上级公司还未明确责任。鉴于此,麻江消协对快递公司展开了说服工作,最终,该公司认识到自己确实有责任,同意赔偿。
经查,任某的电脑于2012年11月购买,当时购价是5280元,至今已使用一年半。在认定这一事实的基础上,经协商,麻江某快递公司赔偿给任某2800元。(王建平 罗文刚 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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