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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国有土地出让金缘何成“烂尾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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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4-17 10:58:57  来源:  

  贵州检察机关近日通报,截至今年3月,贵州省检察机关通过督促起诉追缴土地出让金等国有资产,为国家挽回损失10多亿元。尽管国家严令土地出让金须足额缴入国库,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各地依然存在巨额土地出让金超期未缴,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国有土地出让金去哪儿了?一笔一笔的“烂尾账”为何难以收缴?如何根治这一乱象?

  “烂尾账”:数10亿元国有土地出让金超期未缴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不断加速,各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也在不断增多。据财政部通报显示,2013年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首次突破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4.6%。

  按照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土地使用者在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后,方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然而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很多本应付清出让金后方能使用的国有土地,在土地使用者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后,仅仅缴纳了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便开始使用,而余款则迟迟不能收回。

  贵州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2012年10月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了兴仁县多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直到今年3月份,这些国有土地的出让金依然还有超过1.4亿元未能收回。

  这仅是巨额土地出让金“烂尾”的冰山一角。相关人员透露,贵州省检察机关已开始对全省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回情况摸底调查,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多地存在国有土地出让金超期未缴现象。截至2012年,黔西南州检察机关摸底发现当地就有11.2亿元国有土地出让金未能到期收缴。

  “11.2亿元的出让金,就算放在银行里一年也有几千万元的利息。”黔西南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剑平说,“超期一年未缴就相当于几千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

  “不作为”和“乱作为”背后的贪腐温床

  按照规定,土地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竞得价款可视同放弃竞得权,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开发权,其所缴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没收。严规之下,国有土地出让金为何仍迟迟无法进入国库?

  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确实存在企业经营不善无力缴纳的情况,但更多土地出让金的“烂尾”源于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有的部门为了不伤和气,对不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部门和业主“下不了手”;部分领导干部甚至甘冒风险为企业申请减免。

  西部某地级市检察机关在摸底时发现,当地一家房开商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1147.2万元超过一年时间,随后深入调查了解到,房开商拒不缴纳的原因竟是当地一名厅级领导干部在政府常务会议上牵头同意其免缴。

  当地办案人员说,缴纳土地出让金是法律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变更。“最后直到反渎部门要跟上调查时,这些人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出让金才全部收回。”

  那么,部分领导干部为何甘愿冒着渎职的风险为企业“出头”?黔西南州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龙正超认为,土地出让金等巨额国有资金不交或缓缴能为债务人带来时间上的巨额隐性利益,债务人为求“放一马”,会找到相关领导干部“通融”,就有滋生贪腐的危险。

  近年来,因土地出让而“落马”的官员不在少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进行权钱交易,帮助开发商免缴土地出让金,形成灰色利益链,致使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已被判处死缓的四川省成都市政协原副主席周学文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上千万元。

  “国有资产流入腐败分子和不法商人的腰包,说明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监管等环节的松懈,制度的完善已刻不容缓。”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说。

  阳光晒权 让群众看清每一笔账

  “公开透明不足,权力过分集中是导致土地出让金‘烂尾’和贪腐发生的重要原因。”山东大学法学副教授潘昌新认为,随着全国各地国有土地出让数量和金额的不断增加,基层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的权限也得到扩大,申请、立项、审批、催缴等多个环节大多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部分地方甚至不通过招、拍、挂,私自非法违规征地用地。

  在众多土地出让金“烂尾”案件中,相关部门几乎很少曝光那些欠账不缴的“老赖”,部分地方在年度财政执行预算报告中对于国土出让金的收支情况甚至绝口不谈,而系统内监督由于“一锅吃饭”,往往有名无实。

  部分办案人员认为,监督乏力、管理薄弱、“一言堂”现象突出是此类案件的共同特点,反映出了土地出让金收支缺乏公开透明。

  马怀德认为,在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同时,应该逐步扩大、落实检察机关民行部门维护公共利益的权力和职责。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黔西南州检察机关民行部门以督促起诉为抓手,深入各县市国土和财政等部门,3年来发出270份督促起诉令,收回超期国有资金11.2亿元,效果显著。

  “不仅是监督,更是服务,我们不是‘挖陷阱’,而是先想尽办法堵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务犯罪。”冯剑平说,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将监管关口前移,同时吸收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建立立体监督体系,让群众能清楚看到每一笔账。(记者李放 王新明 高洁)

责任编辑:田茂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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