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近3年的调研论证,多次征求意见后,《贵州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通过了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将从7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作为我省首部民航业地方性法规,共7章57条,对我省机场规划、建设、安全、运营、服务、公共秩序与场容环境、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等方面全面予以规范,且《条例》还授予了贵州机场集团在机场地区的公共管理职能及相应行政执法权,为机场集团在场区内进行公共秩序与场容环境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茹钰淋 聂勇罡 记者 杨露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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