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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出台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精简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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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3-29 11:40:28  来源:贵州日报  

  律师执业许可7个工作日内审核,3个工作日内颁证……为更好地服务基层,省司法厅近日出台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明确、精简有关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程序。

  省司法厅承诺,律师执业许可自收到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自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工作)证书。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执业核准,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律师执业证;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的,自颁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获准材料报司法部备案。

  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自材料齐全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公证机构设立审批,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批准设立或者不予批准设立的决定。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法律援助工作者证办理的期限,自收到材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

  除了明确有关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省司法厅还改进了一些工作环节。今后,将实行司法考试考生网上报名、审核,取消考生现场审核环节;法律职业资格证审批实行网上受理、初审、复审。(杨黔粤 陈 曦)

责任编辑:田茂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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