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会议公告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3月17日上午9时在贵阳召开,会期三天。
会议主要建议议题是: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书面);继续审议《贵州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草案)》、《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草案)》、《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审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条例》、《三都水族自治县水库保护管理条例》;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全省职业教育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关于201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任免案;其他。
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安排10名左右公民旁听。本省区域内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或者村(居)委会证明,均可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人大省政府大院3号楼省人大机关一楼值班室
联系电话:6890003
特此公告。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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