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贵州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把超标办公用房、楼堂馆所及公务用车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和清理行动。
一是认真开展各级党政机关超标办公用房清理腾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下发后,贵州省结合实际,先后印发了《关于贵州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巩固党政机关停止修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成果的通知》。省级领导、各市(自治州)及省直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清理腾退办公用房9.89万平方米。
二是全面停止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审批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17号文件规定,坚决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从2013年7月15日起,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情况专项清理检查的通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停建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项目45个。
三是认真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清理。按照中央要求,开展了公务用车专项清理。2013年以来,全省共清理纠正违规公务用车6790辆,其中超标车4756辆(越野车1453辆)。(记者 邹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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