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全会通过的《贵州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草案)中还明确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确保到2017年事业编制总额不突破2012年底的基数,并有所减少。
严格控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严格领导职数管理,非领导职数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对现有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彻底核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清理编外人员。
同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探索在总量内跨地区、垮部门、垮层级调剂使用编制,结合简政放权,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并且,严肃机构编制纪律。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外,上级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事项。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作者: 聂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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