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增强做好贵州省环境保护十二件实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对我省100个示范小城镇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等工程建成时间列出了时间表。
通知明确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为责任单位,从2013年起到2017年,用5年时间实现100个示范小城镇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作者: 李坚 通讯员 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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