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省召开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新闻通气会,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决定,按照程序调整我省普通高校学费,并定于本月26日召开听证会。
高校发展需要调整学费标准
据省物价局介绍,我省现行普通高校学费平均标准每生每学年为:本科3200元,专科2600元,高职2800元,艺术类本科6000元、专科 4800元,二级学院10000元。由于贵州大学属“211工程”,其学费标准上浮20%,加上近几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提高等原因,2012年我省本科平均学费标准实际为3558元。现行学费标准与全国其他省(市、区)相比较低,在西部地区处于中等水平。具体为:我省现行本科3558元/生·年,列全国第 24位;专科2600元/生·年,列全国第29位;高职2800元/生·年,列全国第29位。
省物价局副局长何灏表示,随着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普通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由2006年的1.16万元/生·年增加到2010-2012年三年平均1.67万元/生·年,涨幅达44%。近几年来,我省高校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办学空间和扩大办学规模、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育科研水平,除省、市两级政府都较大幅度地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外,各高校自身也通过银行融资增加投入,为多渠道筹措高校发展资金,合理调整高等学校学费标准是必要的。
两套方案提交听证会
据介绍,省物价局已定于11月26日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向听证会提交的我省调整高校学费标准方案具体为:
方案一:本科由现行实际标准3558元(每生每学年,下同)调整为4175元,提高幅度17.3%;专科由现行2600元调整为3500元,提高幅度34.6%;高职由现行2800元调整为3900元,提高幅度39.3%;艺术类本科由现行6000元调整为9000元、提高幅度50%,专科由现行4800元调整为7000元、提高幅度45.8%。
方案二:本科由现行实际标准3558元调整为4100元,提高幅度15.2%;专科由现行2600元调整为3400元,提高幅度30.8%;高职由现行2800元调整为3800元,提高幅度35.7%;艺术类本科由现行6000元调整为8500元、提高幅度41.7%,专科由现行4800元调整为6500元、提高幅度35.4%。
其中,“211工程”大学学费标准可在以上标准基础上上浮20%,除“211工程”大学和独立学院外的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示范性专业,可在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分类学费标准,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平均学费标准分类核定。各学校在核定的学科分类学费标准内,制定具体专业学费标准,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学费收入10%以上用于资助困难学生
据介绍,即使按照调整后的学费标准看,我省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全国普通高校学费平均水平为每年每生4000元以上)。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称,因为艺术类和高职类受生源和实训/实际操作和场地等因素影响,在本次调整中幅度比普通本科略高。
高校学费调整后,高等学校每年必须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10%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勤、助、补、减。省教育厅将会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同时配套出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调整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从2014年秋季入学起执行。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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