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获悉,今年1-9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累计比上年同期上涨2.5%。
从前三季度来看,食品类价格上涨仍然是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受牛羊肉、畜肉制品、鲜瓜果价格上涨的影响,前三季度累计平均比上年同期食品类价格上涨4.0%,拉动CPI上涨约1.28个百分点。
居住价格上涨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另一个主要因素。受住房租金、水、电、管道燃气价格上涨的影响,前三季度累计平均与上年同期相比,居住价格上涨3.1%,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9个百分点。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6.4%,水价格上涨2.4%,电价格上涨1.6%。
其他大类中,烟酒类价格上涨1.8%;衣着类价格上涨2.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1.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1.6%;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3%,其中9月份,受新《旅游法》颁布的影响,旅行社收费上涨了11.4%;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3%。(本报记者 赵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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