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省秋粮收购工作,完善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日前,省粮食局与省工商局、省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粮联〔2013〕242号)文件,要求各地粮食、工商、物价部门认真组织开展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是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粮食收购经营活动、粮食收购销售价格、遵守“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分为县级自查、市(州)级复查、省级有关部门联合抽查三个阶段,于11月中旬结束。
文件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认真开展2013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粮食、工商、物价行政管理等部门做到既要分工,又要协作配合,对秋粮收购市场开展全面检查,确保国家各项粮食政策落实到位,保障秋粮收购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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