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沙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件。
8月19日下午6点过,金沙县龙坝乡村民杨某到派出所报称,今年2月份的时候,他将自己辛苦存积了10多年的谷子卖了,得到6500元。此后,他将这笔积蓄存放在自己二楼的木柜里,后来一直没有管它。19日侄儿带着女朋友来杨某家玩,在走的时候,杨某准备上楼拿200元钱给侄儿。可就在这时,忽然发现存款少了2200元。
送走侄儿后,杨某将这一情况告诉了妻子,他的妻子表示并没有动过楼上的钱,杨某才意识到钱被盗了。随后,杨某到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龙坝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因被害人存放的6500元是放在柜子中的、柜子并未上锁,但钱未被全部盗走,是小孩作案的可能性较大。经过走访调查发现,杨某11岁的儿子最近常带领互近村的小孩一起玩,而起花钱十分大方。
20日下午7点左右,办案民警在金沙城关找到杨某的儿子。经查,杨磊(化名,小学学生)在4月份发现自家二楼柜子里有钱并没有上锁后,分6次盗走家中2200元钱,其中最多时一次拿了900元,最少一次拿走100元。
他告诉民警:“只是想买个手机来玩,有钱可以买好吃的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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