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积满260分可申请贵阳籍,流动人口积分由3部分组成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3-05-14 12:10:38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条件:在贵阳市工作(居住)1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已办居住证、缴纳社保

  ■加分项:见义勇为,每次加120分;为重大案件提供破案线索,每次积30分

  ■扣分项:违反计生政策、修建或居住在违章建筑内的,将被严厉扣分

  昨日,贵阳市人口计生委通报,从今年6月份开始,贵阳市流动人口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其在贵阳市居住地所在的户籍。这意味着在贵阳市生活的流动人口在享受各方面“同城待遇”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入户指标数当年5月底前公布

  据贵阳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目前贵阳市有流入人口约103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23%。其中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有61万人,今年或可达到70余万人。

  为此,贵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贵阳市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对户籍不属于贵阳市,或属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跨县流入贵阳市其他区人员,在贵阳市连续工作(居住)一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已办理居住证且已缴纳社会保险者纳入贵阳市积分入户管理范围。

  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管理采取个人自愿、辖区申请、统一管理、逐年调整的模式。

  根据规定,积分累计超过260分的流动人口,可申请积分入户(非农业户籍)排名。入户指标和名额将由贵阳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研究并拟定各区(市、县)当年入户指标数,报市政府批准后,委托各区(市、县)政府于当年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申请积分入户的流动人口应于每年6月1日——7月1日向居住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提出入户申请。

  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将于每年8月1日前对申请积分入户对象开展积分评分,并将积分情况逐级上报并公示。符合申领资格的流动人口预计在当年11月前办理完入户手续。申请人入户后,其配偶和18周岁及以下子女可根据贵阳市户籍政策相关规定随迁入户。

  流动人口积分由3部分组成

  据了解,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奖励分、扣减分3部分组成,总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在《暂行办法》的加分标准中,如是流动人口有见义勇为或具有一定影响的好人好事行为的,每次积120分;有举报犯罪行为的,每次积10分;有举报重大案件或提供线索并最终破获案件行为的,每次积30分。

  反之,如果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有可能受到严厉扣减分。例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修建、参与修建或居住在违章建筑内,以及参与非法传销和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的,将被严厉扣分。

  为方便广大流动人口了解加分入户的政策,贵阳市人口计生委公布了该委流管办电话7987432。(聂毅)

责任编辑:金娅【收藏】
上一篇:贵州405万农村学校孩子吃上"家乡特色"营养餐
下一篇:本月16日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大学生招聘会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