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以来,该厅连续下发多个文件对学校防洪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各学校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其中明确规定,汛期坚决不允许学生乘船上下学。
5月7日凌晨3时54分,黔东南州剑河县出现强降雷雨、暴雨天气,由于降雨强度大,排水沟堵塞,造成太拥镇九一中学教学楼一楼及学生食堂大量进水,最大水深达2米,紧急转移住校学生60名,60名学生的书本及35张书桌全部被洪水冲毁,餐厅、学生宿舍、部分教师宿舍、保管室等被淹。
省教育厅要求,我省汛期已到,强降雨天气增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加强隐患排查,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迅速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以校舍、围墙等建筑和校园周边山体、河流等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排查责任,特别是建于河边、山脚下易受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威胁的学校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学校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对潜在存在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隐患的区域和路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请求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极端恶劣气候情况下,学校报经当地教育局批准后可采取暂停课、后补课的做法,避免洪灾造成师生伤亡事故发生。
在汛期,坚决不允许学生乘船上下学。受洪水威胁、存在防洪安全问题的学校要报告属地党委、政府,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搬迁,严防学校洪水。(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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