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省有关部门获悉,日前,省消防总队党委出台多种措施,确保部队工作作风的改进。
《规定》明确了下基层调研的时间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把调研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召开会议的种类、时间和讲话人数及文件发送的份数和字数都作出了细化。工作检查考核以实绩为主,不安排书面汇报。《规定》对机关部门工作统筹协调和效率提出硬性要求,凡开展各类检查、培训、评比、考核、表彰、专项行动和重大活动,必须经总队党委或总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基层请示的问题,最迟在1周内给予答复或解释。《规定》还对简化公务接待、带头廉洁自律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要求,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安排迎送、警车开道、列队欢迎,不得向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报告、协调陪同检查。部队内部不宴请、不饮酒,不上高档菜肴等,《规定》对如何做好园区和重点项目消防执法服务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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