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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部分城市房产税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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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1-28 09:01:27  来源:网易财经  

 

    网易财经消息 1月27日晚间消息 新闻联播刚刚播发消息,国务院原则同意在部分城市开展房产税试点工作。

 

    据知情人士周四透露,重庆房产税将会从今年二月起正式开征。

 

    据道琼斯新闻引述匿名知情人士称,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将于今晚20点在重庆举行新闻发布会,届时将公布该消息,但拒绝透露更多细节。

 

    新华社日前连续播发《房产税改革对楼市影响几何?》和《分好“蛋糕”的重要一步——透视房产税改革的现实意义》两篇文章,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度解读。

 

    文章指出,事实上,1986年我国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只对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征税,对于个人自住住房是免税的。近二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居民购买商品房代替了原来的公有住房分配,房产逐步成为个人财产重要的组成部分以及财富积累的重要方式,房产税改革条件基本具备。

 

    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谈论房产税,除了增加房产的持有成本、抑制投资和投机需求外,其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是调节收入分配,分好社会财富的“蛋糕”。

 

    目前,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对住房征收房产税,而他们的通行做法中最突出的就是把房产税作为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工具。“我国的财产税破题也可以从房产税入手。”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指出,无论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如何,房产税都到了必须改革的阶段。在“十二五”开局之年讨论房产税,意义非比寻常。

 

    房产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主要对保有的房产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是1986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暂行条例》规定,对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每年征收房产税。由于房产税开征时,我国尚未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个人拥有住房的情况极少,而且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因此,《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即个人自住住房,以下简称个人住房)免税。房产税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性房产征税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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