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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要求一次公开全部房源:开发商有办法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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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1-12 09:26:15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业内专家称:开发商有办法规避,新政聊胜于无

晨报讯 “国11条”中指出: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实际上,上海早已经采取最低3万平方米开盘销售的政策,也意味着开发商实际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能低于3万平方米(除了尾盘项目)。高力国际华东区研究与咨询部董事李庆贤认为,“国11条”中“各地明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的政策是对上海经验的推广,但各地楼市市场情况不一,所以难以有定量的规定,预计各地政府将陆续出台当地最低预售许可“门槛”。

不过,易居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对此并不乐观,他认为“各地明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的政策,关键是考验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在操作中困难会很多,开发商会有一些规避的手段,所以很难期望有明显效果,只是聊胜于无。

景瑞地产营销总监杨子江则认为,政策本质上还是希望增加供应,特别是增加近期供应,但地产行业的一个特点是产品生产周期相对较长,现在即使大量增加开工,也存在供应的滞后性,“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的政策效果还要进一步观察。他还认为,很多大发展商有较多资源和项目的企业,一般不会去大量捂盘的,因为要保持现金流和企业运营的连续性、稳定性,捂盘惜售的往往是中小开发商。(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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