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记者4日从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渠道处获悉,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后,今年将推广至全国。专家指出,这表明物业税开征步伐将大大加快。
物业税“空转”全国试点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税值会随不动产市场价值升高而提高。
所谓模拟“空转”,是指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与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房产以及土地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在日前一个工作会议上,布置了今年财产行为税征收相关工作。此外,会议还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以及应用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上月也曾表示,经过6年多的模拟试点实践,按评估值征收物业税从技术上看是可行的。
部分城市或试点开征
除了“空转”在全国推广之外,专家认为,今年部分城市试点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很大。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刘桓指出,“今年在全国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不大,但在局部试点对商业地产征收,很有可能。”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已经将开征物业税写进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分析,北京最有可能在2010年开征物业税。早在2008年,北京物业税推出的时间表就已经敲定在6月1日,但由于奥运会以及之后的金融危机等原因,而被搁置,“但方案是早已制定好的”。
首先对商业地产征税
据刘桓介绍,政府开征物业税的设想是,第一步对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第二步是扩大到对住宅进行征税,其中对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的征税也有先后顺序。
刘桓认为2010年针对商业地产征收的物业税可能性很大,从商业房地产过渡到民宅仍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因此普通居民不用担心物业税负担。
但刘桓认为,开征物业税,还需要解决一些难题,包括房产登记信息不完整、房产价值如何评估,以及与现有的税费制度如何衔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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