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通讯员 彭忠碧)2009年6月30日上午,丹寨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贩运一批假冒名烟。经查当事人涉嫌贩运假冒名烟,案值5900余元,现已被工商局查获,有效地维护了本县市场经营秩序。
经查,当事人陈某系贵阳清镇人,2009年 6月25日,当事人陈某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以托运方的身份,从贵阳安达托运部贩运“贵烟”、“精品黄果树” 等几个品种卷烟50条至丹寨办事处时,被我执法人员查处,涉案金额达5900余元。经烟草部门初步检测认定:“该批烟涉嫌假冒名烟”。丹寨县工商局已将全部涉嫌假冒名烟予以扣留,并依据相关规定,将此案移送烟草部门进行处理。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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