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彭忠碧 蒙维龙 实习记者 许世芳)近日,有人举报丹寨县龙泉镇国土路上段覃某某家里有黑网吧经营。
丹寨县工商局接到举报后,迅速组织7名执法人员,在龙泉派出所干警大力配合下,来到举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网吧业主不能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五款的规定,属于黑网吧。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当事人用于黑网吧经营的电脑主机9台进行了暂扣,涉嫌案值近1.8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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