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女士收取买房人5万元定金后,却拒绝履行合同,结果被买房人告上法院。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判令双方解约,钟女士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买房人支付给中介的居间服务费5万余元。
买房人冯女士称,6月17日,她与钟女士及房产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钟女士位于丰台的一套房屋。签约后,她依约向钟女士支付了定金5万元,并向中介缴纳了居间服务费5.5万元。此后,她和中介多次联系钟女士,对方都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她要求解除合同,钟女士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居间服务费。
钟女士辩称,中介公司在她没有任何卖房思想准备的情况下,骗她在20分钟内签订了合同。该合同不是她的真实意思,可以撤销。
法院认为,钟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后果有明确的认识,应该双倍返还冯女士的定金并赔偿居间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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