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首页 > 财经 > 正文

商务部:我国对日韩铜版纸继续征反倾销税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09-08-05 09:13:39  来源:京华时报  

 

    据京华时报消息 (记者 胡笑红)商务部昨天发布公告称,从今天开始,我国将对日本和韩国进口铜版纸继续实施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08年8月5日,应国内铜版纸产业申请,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日韩的进口铜版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经调查,商务部认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韩的进口铜版纸对中国的倾销和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因此,商务部规定,自8月5日起,继续对其实施反倾销措施。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中国多个省市地区下调今年工资增长基准线
下一篇:央行:我国经济回升基础还不稳固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