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首页 > 财经 > 正文

最高院:严格审查退房案件 避免引发群体事件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09-07-20 09:01:08  来源:新京报  

 

    据新京报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发布《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妥善审理房地产连锁纠纷案件成为《意见》的指导重点。

根据《意见》,法院在审理因房地产企业资金困难引发的连锁纠纷案件中,力争通过案件审判盘活现有的存量资金,实现当事人双赢、多赢的结果。调解不成的,根据当事人的偿付能力和对方的资金需求,确定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最大限度避免连锁案件引发群体事件。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确因资金暂时困难未按时交付房屋的,要多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合理调整违约金数额,公平解决违约责任问题;对于买受人请求解除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要严格依法审查,对不符合解除条件的不能解除。要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市场经营风险,共同维护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

■ 背景

房产纠纷案同比增一成

最高院民一庭表示,房地产纠纷案成为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增幅最快的案件类型之一。今年1-6月份,全国法院受理房地产民事案件67294件,同比上升10.58%。出现退地潮、停建潮、断供潮、退房潮。

民一庭分析称,房地产案件在数量大幅增加的同时,疑难复杂类型案件显著增多。此外,由于此前商品房价格严重下跌,买受人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大幅上升。(李静睿)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73.7万亿
下一篇: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继续双降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