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12时许,息烽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一女子在永阳街道城中城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卡点,撕坏登记本,摔坏疫情防控宣传喇叭。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依法将行为人张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张某某进入城中城农贸市场时,拒不执行贵阳市、贵安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等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且不听劝阻,撕坏防控卡点的登记表,摔坏卡点宣传喇叭,扰乱了卡点的工作秩序,致使疫情防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经民警对其开展政策宣讲和批评教育,张某某对以上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张某某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对本人负责,也是对社会和他人负责。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引以为戒,从自身做起,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业务。同时,请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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