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向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判决生效后向某未按时缴纳罚金,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天柱县法院依法对其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并扣划,但不足以履行全部义务。刑满释放后的向某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将其限制高消费并列入失信黑名单。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剩余罚金
在外务工的向某,最近想回家,但因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买不了高铁票,便着急了。于是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并履行剩余罚金,法院在收到向某缴纳的罚金后立即上缴国库,同时取消了对向某采取的强制措施。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杨长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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