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2021年11月,原告杨某诉被告莫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蓝田人民法庭张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在认真调查核实相关证据,并耐心细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当事人杨某收到赔偿款后,特意带着一面锦旗来蓝田人民法庭,感谢法官公正司法、为民解忧。恰巧法官正在开庭,另外两名干警外出办案,于是杨某某只能将锦旗插在门把上后离去。当外出办案干警回来时,法官还在开庭,回来的干警准备上楼回办公室时,发现门上多了一样东西——一面承载着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认可的锦旗。(蒋顺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